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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9 10:28     字体:

黄东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街道路边设置充电桩的提案关于在我县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充电桩新增备案项目4个,其中闪电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项目已建成两个站点,体育场东门充电站,建桩10个,聚辰国际饭店停车场充电站,建桩5个;予汇清渑池联通公司充电站项目已建成,建桩17个;博城新能源新建一高东区停车场充电站,建桩10个;黄花汽车站新建充电站,建桩7个。并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市发改委组织的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已上报至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建成12座充电站(含120个充电桩),165个充电桩(不含站内桩)。总功率14410KW,可同时满足415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下一步我委协调住建部门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和商业设施均需按规定设计,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同时将加强对充电桩建设企业的服务力度,根据电动汽车发展的目标需求,协同住建局、城管局密切配合,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类充电桩站的建设。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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