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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7 18:56     字体:

      一、起草目的
  为统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了更加符合我县实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起草过程
  在省政府《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对接,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八部分内容,一是对本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了介绍。二是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三是细化监测与预警措施。四是制定应急响应措施与要求。五是完善事后评估体系。六是规定应急保障制度。七是制定监督问责办法。八是规定了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渑政〔2018〕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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