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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县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4 09:45     字体:

    为加强成品粮油储备管理,保障粮油应急供应,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了《渑池县县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做如下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风险,需建立符合国情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制定《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成品储备粮油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成品粮油在应急调控中的作用,保障应急救灾中军需民食,维护粮价稳定。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河南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三门峡市市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渑池县粮食应急预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办法起草的基础性和后续性工作。实地考察学习市直企业成品粮轮换、日常储存管理制度,参考其他县市区优良经验与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初稿;其后多次与县财政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召开财政、发改等联席会议,逐条逐项,展开讨论,形成讨论稿。
  1、征求意见。县发改委通过发函的方式,征求县财政局、粮储中心、农发行渑池支行、市场监管局和12个乡镇意见,农发行渑池支行对《渑池县县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县发改委通过认真研究,采纳部分意见。
  2、论证过程。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县发改委召开局党组会。会上,相关负责人逐条进行分析论证,根据反馈的意见,最终形成《渑池县县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送审稿。
  3、合法性审核。县司法局于4月20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县政府于4月26日召开常务会,逐条进行分析认证,最终形成《渑池县县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定稿。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十九条,阐述了县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储存、轮换、动用、资金等规定,明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农发行渑池县支行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责任。本办法所称成品粮油储备,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全县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油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油,主要品种为面粉、小包装食用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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