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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情暖春节·陶醉渑池”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3 08:41     字体: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编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文件中提到:鼓励各地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省财政按各省辖市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发放消费券(补贴)、商家出折扣、平台出场景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主要内容
  (一)线上消费券的相关要求
  1.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月5日,活动期间共投放100万元消费券,涉及成品油、商超、电子产品、药品、图书、住宿和餐饮等行业。
  2.类别内容
  消费券分为:成品油类消费券、商超类消费券、电子产品类消费券、药品类消费券、图书类消费券、住宿餐饮类消费券。
  3.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在消费券指定商户门店内扫码领取,所有在渑人员和企业均可参与。消费券投放三期,第一期:2023年1月11日—1月19日;第二期:2023年1月20日—1月28日;第三期:2023年1月29日—2月5日。用户每期限领3张,投放金额和限领张数可视实际核销情况进行调整。消费券仅限当期使用,逾期收回,不予补发。
  4.消费券领取渠道和使用范围
  领取渠道:手机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绑定银行卡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情暖春节·陶醉渑池活动专区查看活动内容和各类消费券面额,按要求进行领取。
  适用范围:在云闪付APP公布的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企业扫码领券后,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打开扫一扫进行支付,消费券自动抵扣核销。消费券用于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站、电子产品、图书等消费使用,参与企业名单在云闪付APP首页活动专区公示,并适时更新。
  (二)线下消费券的相关要求
  1.领券时间
  时间: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6日(共5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万人广场
  2.消费券使用时间
  时间:2023年1月2日—2月5日(共35天)。
  3.消费券发放对象
  持有渑池籍身份证的公民。
  4.消费券金额设置、投放方式和投放数量
  本次消费抵扣劵共印制总额200万元,由商务局通过乡(镇)、单位和公开形式统一发放。发放活动持续5天,每张身份证每天限领20元,面额自选,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设置金额为5元、10元、20元(每消费满50元可抵用5元、每消费满100元可抵用10元、每消费满200元可抵用20元,以此类推,使用张数上不封顶),消费券达到使用门槛才可核销。消费券有效期为2023年1月2日—2月5日,逾期失效。
  5.商户范围及申报要求
  (1)商户范围。在渑池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已经纳入我县限额以上统计库内的和即将入库的零售企业、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具备的条件的商户可向商务局申请增加)。
  (2)申报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商家在活动开始前向县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股统一进行报名参加活动,鼓励商家进行优惠打折活动,实行折上折。商家禁止进行预付充值,不得趁机涨价。要加强核查和投诉处理,对核查中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核查,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资金结算
  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各商家阶段性提供核销数据,包括消费券核销量、核销金额、拉动消费金额等。商户核销补贴资金由县商务局进行审核,依据最终核销资金向县财政申请促消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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