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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3 16:17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将逐渐减弱,国民经济有望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全国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竞争日益激烈、难度越来越大,原有的各项政策已难以适应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招商引资的新形势,因此,制定更加开放、更加明晰、更有含金量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起草过程
  在《渑池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渑政〔2019〕16号)制定的相关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办起草了《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沟通对接,整理制定本办法所需资料。同时,借鉴经济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先进经验,结合近年来我县投资企业的实际需求,并且经过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形成《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三、主要内容
  《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该办法适用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工业项目。二是包含了新征用地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等16条的优惠奖励办法。三是享受奖励办法的企业必须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依法经营。四是规定了《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出台的招商优惠政策与该办法不一致的,以该办法为准。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在向各单位发出《渑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征求意见函后,共收到12个乡镇和6个县直单位的回复,均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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