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烟叶生产面积完成3.15万亩,税收完成2690万元以上。2023—2025年全县烟叶种植面积由2022年的3.15万亩逐年扩大到4.5万亩以上,上等烟比例达到70%以上,烟农总收入突破2亿元,实现烟叶特产税4000万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调动烟农积极性,扩大种植规模。通过系列烟叶产前扶持和政策倾斜,调动烟农积极性,在现有种植面积上扩种1.5—2万亩,烟农总收入突破可2亿元,烟叶特产税突破4000万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县级税收返还乡镇政策。烟叶生产和税收纳入年度考核,完成年度烟叶生产任务的乡(镇),税收除省级上解外(15%)和提取的烟叶发展基金和奖金(12%),剩余税收73%全部返还各种烟乡镇,计入乡镇财力,由乡镇政府自主分配使用。
(二)严格兑现奖励政策。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全年完成税收基数不奖不罚,超基数部分各按2%对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县烟草分公司进行奖励。县政府年终将对生产水平高、经济效益突出的乡(镇)、村、户给予表彰。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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