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县政府第15届第一次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渑池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情况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着眼长远,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县委、县政府已于2021年下发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我县创建卫生县城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群众享受到了创卫带来的实惠,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明显提高,2021年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成功,并获得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入场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要求,为努力做好渑池县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结合渑池县实际情况,出台《管理办法》,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消除或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的治本之策;是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健康渑池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健康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二、起草《管理办法》的依据
《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2020年6月3日河南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印发国家、省级卫生城镇申报资料目录的通知》(豫爱卫办函〔2022〕1号)。
三、《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在河南省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后,2022年3月6日,
县卫健委拟草了《渑池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4月10日草案完成,经过征求意见后,做了相应修改。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个部分:(一)总则、(二)职责、(三)管理、(四)监督、(五)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