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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20 15:33     字体:


  一、背景
        6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县积极编制《渑池县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开发方案》,8月31日,河南省发改委、住建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健委、机关事务局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1】721号),渑池县被列为河南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
  二、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切实加快我县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推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按照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结合我县光伏发电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振波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渑池县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屋顶光伏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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