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现状,渑池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政〔2021〕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政〔2021〕10号)文件。
三、政策目的
为实现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从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农服务能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创新协同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保障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果。
四、《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全文共三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
《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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