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县政府文件解读 > 正文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 规划和保护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8 10:37     字体: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的意见》(渑政办〔2021〕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烟叶产业是我县带动农民致富、确保财政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做好全县基本烟田的统筹规划,完善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确保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巩固全省核心烟区地位,特出台本意见。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烟草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基本烟田建设和保护意见的通知》(豫烟转型〔2021〕1号)
  三、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到2024年全县划定基本烟田10.8万亩,其中,天池镇3万亩,果园乡2.4万亩,坡头乡1.8万亩,陈村乡1.2万亩,其它乡(镇)2.4万亩。另在基本烟田范围内划定7.2万亩核心烟田保护区,其中,天池镇1.8万亩,果园乡1.8万亩,坡头乡1万亩,陈村乡0.7万亩,仰韶镇0.65万亩,其它乡(镇)1.25万亩。
  四、具体要求
  县烟草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定期开展永久性基本烟田动态监测,共同保护永久性基本烟田。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把基本烟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布局。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要协调各涉农部门,统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与基本烟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