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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8 10:47     字体:


  为做好渑池县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落实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印发该文。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1〕3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1〕2号)及三医保〔2021〕44号文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年度全省筹资标准为9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各级财政补贴580元/人。
  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征收部门及方式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保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渑池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以委托村(社区)集中征收为主,自主缴费为辅的方式。
  1、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收。
  各行政村在乡镇政府领导下指定一名社保经办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2、手机缴费。
  (1)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选择需要缴费的险种)
  (2)通过支付宝缴费。(市民中心→豫事办官方专区→社保缴费→选择需要缴费的险种)
  (3)通过河南税务APP。(APP首页,我的税费→社保→选择需要缴费的险种)
  3、通过各银行网点。可选择就近银行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洛阳银行)缴费。
  4、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在集中征缴期内,主要采用集中征缴方式征缴。为减少非必要接触和人员聚集,缴费人尽量选择集中征缴和手机缴费方式。
  四、缴费时限
  9月22日至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缴费时,缴费人需认真核对参保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地信息。如果发现信息不一致,请勿缴费。请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修改一致后方可缴费。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不能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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