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在春季对猪、牛、羊、禽进行集中防疫工作。
一、按照属地管理责任,防疫密度和防疫质量由乡(镇)政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防疫队伍由乡(镇)政府组织。
二、各乡镇政府交付防疫经费,按照各乡(镇)养殖量进行区分,仰韶、果园、天池、陈村、张村、英豪每乡(镇)交1万元,城关、洪阳、仁村、坡头、南村、段村每个乡(镇)交5000元。
三、乡镇组织好防疫队伍,集中开展免疫。在抓好免疫的同时加强疫病排查,发现疫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四、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免疫成效。用政府免费发放的疫苗,对猪和牛进行口蹄疫免疫,对羊接种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杆菌苗,所有禽类接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由防疫人员免费发放并注射疫苗,从5月1日开始至5月30日进行集中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