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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备资源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08 15:55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动土地利用综合改革,解决城镇规划区用地所需挂钩及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各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工作融合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渑池县制定了《渑池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备资源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
  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
  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意见》(渑政〔2018〕17号)。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备资源摸排工作(以下简称摸排工作),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可复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备资源,摸清农村适宜复耕的集体建设用地数量、类型、面积等情况和底数,在留存乡村建设项目用地空间前提下,为下一步高标准复垦整治奠定基础。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摸排工作。
  四、摸排对象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各类单宗地块面积大于1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具体情形如下:
  1.一户一宅清理出的农村房屋;
  2.因交通、水利设施和建筑物废弃等遗弃荒废的土地;
  3.因政策原因被政府关停和整合的工矿企业损毁的土地,以及土地复垦义务人灭失的其他工矿废弃地;
  4.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的宅基地;
  五、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网络信息、电视报纸,微信视频、标语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使群众明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不仅能增加新的耕地,还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逐步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形成共识,做到上下一致,使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2.技术路线。核查摸排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运用国土三调成果,组织相关单位深入乡村逐宗、逐块记录可复耕房屋位置信息,拍摄现场照片,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确定拟复垦地块,并将地块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宗填写摸排信息表,经乡镇政府审核无误,以乡(镇)为单位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建立摸排台账。
  3.压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统筹进度安排、推动摸排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统筹做好进度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和摸排结果真实,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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