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渑池县开展打击水利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关于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等要求精神。
《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打击水利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查处非法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情况及取水许可、计量设施、水资源税征缴等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活动。
《实施方案》对各成员单位做出了职责分工,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对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一抓到底。
《实施方案》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确保打击水利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主动认领任务,采取强力举措,加快工作进度;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对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县水利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实地督查,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