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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3 15:46     字体: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41号),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渑政办〔2020〕3号)。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政府、机构、行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多元监管体系,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二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三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四是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五是加强社会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三、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
  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理顺卫生健康行业管理职能,明确权责界限。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专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加强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五是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范围。六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和惩戒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七是加强健康产业监管。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测能力。
  四、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是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点机构加大抽查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加强信用记录应用。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定期公开相关信息。五是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统筹运用监管结果。
  五、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确保监管有力有效
  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实现动态监管。二是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打造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卫生监督机构。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六、强化保障落实
  一是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各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主要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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