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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9 10:13     字体:


  《渑池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渑池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并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24号文件中原则性提法和要求,作出进一步细化,以便于实践操作。

  《行动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到2021年底,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全县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
  从3个方面对完成目标任务作出具体部署安排,重点解决培训谁谁来培训如何培训等问题,并结合政府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在培训重点对象及政策措施上与国办发〔2019〕24号文件保持一致。
  (一)实施专项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新落实国家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服务渑池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实施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 等10个计划。同时,结合各单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情况,提出3年培训及补贴性培训等目标任务。
  (二)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深化职业培训借给侧改革。企业、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是职业培训的3支重要力量,其中,企业用人的主体,更是职业培训的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关键。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创新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基础能力等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谁培训培训什么等问题。
  (三)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对国办发〔2019〕24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我县严格贯彻落实,同时从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对我县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办法等作出进一步调整,提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等规定,更多惠及企业和劳动者。
  第三部分:强化保障措施
  明确如何保障的问题,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强化舆论宣传等3个方面,重点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的职责、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我县补贴目录。进一步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用好政策。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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