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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5 10: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渑池县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引,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主题,强力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林业建设进程,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和林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继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天然林行为,确保全县森林生态安全;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引导群众发展林业产业,疏堵结合,做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重点划分的的依据
  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林木采伐管理手册》、《河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资料并结合渑池县实际情况,由政府秘书科和法制办审核后经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审阅并由县长签发,所公布的内容充实且符合渑池县实际县情。
  四、部门职责的划分
  各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以我县最新三定方案为准,如遇机构改革单位职责发生改变,原相应单位职责调整为相应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不再负责保护森林资源防火预案扑救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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