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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5 10:41     字体:

  一、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渑池县普惠金融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提升我县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一是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站村村全覆盖。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三是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实现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形成合力。普惠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支持、宣传推动、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普惠金融推进机制,多方联动、协同配合,探索多元共赢和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模式。二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普惠金融改革既要充分借鉴外地特别是兰考县的先进经验,又要紧扣渑池县地方特色,围绕县域发展需求,提升普惠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要注重科学谋划、措施精准,将改革实效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做到改革措施精准、服务对象精准、普惠成效精准。三是市场主导,正向联动。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夯实产业带动、创业就业、社会诚信、政策配套等普惠金融发展的根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注重普惠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紧密结合、正向联动,以普惠促发展、以发展带普惠。四是防范风险,持续发展。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正确处理商业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平台(数字普惠金融)建设。发挥金融科技服务作用,以普惠通APP推广应用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效率。
  (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自助服务设施建设。
  (三)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信用知识宣传。
  (四)普惠授信体系建设。按照宽授信、宽启用、严管理、严惩戒的原则,整合政府、银行、保险等多部门资源,结合农户信用评级情况,探索推进信贷+信用模式,积极推动整村授信工作,研究推出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普惠授信金融产品,实现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专项支持农户生产经营,充分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
  (五)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整合财政资金使用。推动建立普惠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到期贷款周转基金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实现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扩大推广政府普惠金融服务组织和村部、村党支部在农户贷款风险防控中的主体作用,对农户贷款实施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建立分级风险预警机制。
  (六)加大有效信贷支持,提高群众金融服务可得性。在健全一平台四体系的基础上,各金融机构要多渠道受理贷款申请,及时开展贷款授信,优化贷款发放和回收流程,完善尽职免责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农村低收入农户、贫困人口,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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