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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2001-0002-2022-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9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2022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办〔2022〕4号
发布时间 2022-05-19 11:13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2022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渑池县2022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9日
渑池县2022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利用综合改革,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切实解决城镇规划区用地所需挂钩指标,保障全县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城乡经济与耕地保护工作融合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意见》(渑政〔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用地结构和布局,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着力破解城乡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五个渑池提供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二、任务分解
  2022年具体任务指标为:城关镇50亩、仰韶镇50亩、仁村乡100亩、洪阳镇50亩、天池镇130亩、果园乡530亩、英豪镇150亩、张村镇50亩、陈村乡60亩、坡头乡200亩、段村乡30亩、南村乡100亩,合计1500亩。
  三、复垦对象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下,对乡村合法的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包括闲置宅基地、厂矿废弃地、其它废弃地等)有序开展综合整治,拆旧复垦区原则上要与大田相连,单个独立地块图斑面积不得小于 400 平方米,拆旧区地块上要有明显的建(构)筑物。具体情形如下:
  (一)一户一宅清理出的农村房屋;
  (二)因交通、水利设施和建筑物废弃等遗弃荒废的土地;
  (三)厂矿废弃地、其它废弃地;
  (四)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的宅基地。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底前验收完成30%(450亩);第二阶段:6月底前验收完成50%(750亩);第三阶段:9月底前验收完成80%(1200亩);第四阶段:12月底前验收完成100%(1500亩)。各乡(镇)按照各自阶段任务和年度总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做好技术指导和督促协调,确保如期完成阶段任务和年度总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拆旧复垦工作对实现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拆旧复垦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担责、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压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统筹推动拆旧复垦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拆旧复垦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确保拆旧复垦工作按时按点推进,各乡(镇)要成立由村三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任务。
  (三)广泛宣传。各乡(镇)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通过网络信息、电视报纸、微信视频、标语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一户一宅宣传工作,强化全民树牢耕地保护意识,推动拆旧复垦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四)明确奖励。为充分调动各乡(镇)拆旧复垦工作的积极性,对完成本乡(镇)年度拆旧复垦任务,且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合格的拆旧复垦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年度拆旧复垦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报县领导批准后,由县财政对按期完成全年复垦任务的乡(镇),按照每亩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相应的资金奖补;在乡(镇)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县财政按照4000元每亩的标准向自然资源局拨付工作经费。
  (五)确保质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既要抢进度,更要高标准抓质量,各乡(镇)要坚守严进严出原则,按照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复核程序以及建设标准,保证复耕土地质量。各乡(镇)政府要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督促村集体加强对新增耕地及配套设施的后续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非粮化非农化等违规使用现象,切实守牢粮食安全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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