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渑政办 > 正文
索 引 号 M2001-0002-2021-00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9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办〔2021〕22号
发布时间 2022-02-14 08:20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9日
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渑池县境内共有69条输电线路,2603基杆塔,641.126公里(特高压输电线路2条,共83基杆塔,43.48公里;500千伏输电线路3条,共54基杆塔,49.52公里;220千伏输电线路11条,共468基杆塔,144.053公里;llO千伏输电线路28条,共1030基杆塔,237.064公里;35千伏输电线路25条,共968基杆塔,167.009公里)。覆盖各乡镇、街道。密集通道35千伏-220千伏线路承担全县电力客户生产、生活输电任务,500千伏陕瀛I线、陕瀛II线、陕嘉II线三条线路承担三门峡至洛阳电力网络连接,±800千伏灵绍线和陕武线两条特高压输电线路承担着西电东送(杭州、武汉)输电任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19〕495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管理措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共同防护、标本兼治为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管理机制,解决安全防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目标
  落实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的电网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将密集通道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地方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考核范畴。建立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多方参与、信息畅通、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防护体系,确保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不发生(两回及以上)线路同时故障、倒塔断线、特高压线路直流双极闭锁等重大电力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我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推动各有关单位落实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相关工作责任。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委作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该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
  县公安局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将密集通道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地方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考核范畴。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危害电力设施、扰乱供用电秩序、阻碍电力建设、盗窃电力设施、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要配合县供电公司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周围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涉电安全隐患,对于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县自然资源局要将电力发展专业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电力发展规划需求,预留电力设施通道位置和安全保护区域,凡是涉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应提前与供电部门沟通,征求供电部门意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架空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工作,及时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为树障整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县城管局要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拆除违章建筑,从源头上避免违章建筑危害电力设施的情况发生。要协助供电部门做好电力线路树障修剪工作,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县供电公司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电力设施保护资金投入,强化对电力设施及输电线路的巡查,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物防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及通道安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物,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处置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各乡镇要扛稳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本辖区内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大面积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组织开展线下树障的集中砍伐行动。
  (二)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兴建的大范围彩钢瓦房等建(构)筑物,组织开展违建拆除行动。
  (三)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较大规模的易燃物、易爆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组织开展线下易燃易爆物集中清理。
  (四)针对在杆塔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规模较大、严重威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
  (五)针对在电力线路下方进行大范围堆积、铺垫、填埋等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清理并恢复原状。
  (六)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两侧500米范围内大面积使用防尘网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进行防尘网加固。
  (七)针对封堵、破坏重要变电站进出道路,截断水源、电源、损坏电器设备的行为,责令行为人限期修整,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
  (八)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且规模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针对未经许可的三线搭挂(联通、移动、电信、有线电视等违规挂接线路)的行为,组织开展拆除清理。
  (十)针对其他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四、协调和应急工作机制
  (一)工作联系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与运维单位的沟通联系,具体协调渑池县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督促落实运维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于责任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处置的问题,由其向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工作联系单方式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至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共享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共享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区域内天气情况、地质灾害、土地规划、山火、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
  (三)联席会议机制。由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措施。
  (四)属地联动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所经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开展公共安全防护,参与实施各项工作措施。
  (五)应急预案机制。由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属地运维单位制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山火、防外破、防恐等针对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运维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处置,有力控制事件影响范围。
  (六)应急联动机制。针对电力设施破坏、恶意阻挠通道清障、山火、大风等突发事件,各有关党委要认真学习应急联动处置流程(见附件2),明确本单位职责。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环境、视频等监测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运维单位,提前做好自然灾害、人为事故防范。

附件:1.渑池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2.渑池县密集通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流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