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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2001-0002-2021-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8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办〔2021〕6号
发布时间 2021-05-11 15:11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不断推进科学防控,根据省、市要求,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尽职履责。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严重威胁,按照相关法规和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和各项防控经费的落实;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制定措施、储备物资;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制定防疫计划、组织防疫队伍,实施动物免疫注射。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技术指导,督导防疫进度,严把防疫质量关。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等重大动物疫病在集中免疫期间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炭疽、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计划免疫项目达到省、市目标要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防疫经费。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疫情应急储备资金、疫苗配套资金、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防疫工作经费。按照处置一个疫点所需物资要求,县级疫情应急储备资金不低于10万元,乡级不低于3万元。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养殖量和养殖状态自筹防疫工作经费(含疫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仰韶、果园、天池、陈村、张村、英豪每个乡(镇)预交10000元,城关、洪阳、仁村、坡头、南村、段村每个乡(镇)预交5000元,于5月10日前将此上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妥善解决好乡、村两级防疫人员的劳务报酬,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继续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保证每个行政村有一名村级防疫员。开展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根据培训情况,择优录用年轻力壮、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的防疫员。继续推广有声联防工作模式,由乡级防疫员带领村级防疫员组成防疫小分队,手持喊话器,带足防疫物资,逐村逐户开展免疫,保障防疫工作安全高效顺利开展。
  四、做好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监测计划,调整一、二、三级监测点,配合县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监测点和散养畜禽血样采集,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科学性,对每个监测点每年至少现场采样2次,确保免疫效果评估科学合理,依据抗体监测结果为养殖户提供科学的免疫程序,确保畜禽常年免疫抗体水平保持在70%以上,提高畜禽抵御疫病风险能力。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信息,按程序采样送检,按技术规范处置疫情。要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同时要做好疫源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
  六、严格疫苗管理,建立追溯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实行专人专管,对各类疫苗足量订购,合理贮运,保证疫苗质量,严格疫苗领取、发放程序和手续,健全疫苗出、入库台账,严禁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要规范建立畜禽免疫档案,确保每一瓶疫苗都能快速追溯到户、到畜。
  七、严格监督监管,切断传播途径。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严肃查处逃避或抗拒检疫的不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调运动物的监管,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活畜禽,在调运之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八、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免疫成效。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5月1日全面开始,对辖区内的所有应免猪进行猪O—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对所有家养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灭活苗免疫,对应免羊只进行O—A型口蹄疫疫苗、布病、小反刍进行强制免疫,对存栏应免牛进行O—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5月25日集中结束,5月30日前,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查漏补缺工作,6月初,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九、科学分析评估,做好绩效管理。各乡(镇)政府要依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免疫效果,对免疫密度达标、免疫效果好的防疫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免疫密度不达标、免疫效果差的通报批评,限期补免;对因免疫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防疫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业务主管部门对春季集中免疫的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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