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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2001-0002-2021-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18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办〔2021〕1号
发布时间 2021-04-08 15:08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渑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2021年3月18日
 
渑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整体水平,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助力农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的有关文件,结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依据
  本试点工作方案依据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中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论述,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的通知》《三门峡市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二)时间安排
  坚持高效合理的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试点为期2年,自2021年3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
  1.准备阶段(2021年3月-2021年4月)。成立渑池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5月-2022年10月)。按照实施方案,对照试点任务目标,加强工作调度,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完成全县试点任务。
  3.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对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方案、成果等资料进行归档,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
  (三)基础条件
  1.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渑池位于河南省西部,辖6镇6乡,236个行政村,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2万,耕地面积69.5万亩。近年来,渑池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工作,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已初步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骨干、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县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2.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我县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94家,其中中药材种植199个、辣椒30个、花椒109个、蔬菜水果31个、粮食26个、畜牧10个。全县入社农户458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40000余户,全县12个乡(镇)都已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合作社普及率达100%,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初步形成了花椒、辣椒、中药材全产业链条。同时,积极开展示范社建设活动,目前,我县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18家,县级示范社25家,为广大农民树立可学可比的示范典型。
  3.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合作社作为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载体,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是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高,成员间联结机制不紧密。二是部分合作社经营规模小,经营实力弱,服务层次低。三是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以单打独斗为主,区域和行业内的联合程度不够高。四是部分合作社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无会计、无账簿、无成员账户等现象。急需通过实施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解决上述相关问题,提高合作社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要求,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注重示范带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着力在解决合作社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我县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差异,因社施策,抓点带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县乡两级农经体系,确保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优质双椒一药基地建设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壮大农民合作社整体实力。
  截至2021年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成员权利得到保障,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6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
  截至2022年底,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实现入社农户数和带动农户数双提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机制健全、组织运行规范、财务社务管理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以示范社为重要载体,扩大成员规模,更好地实现合作社横向一体化与纵向一体化的规模化效应。以做深、做强为重点,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以市场化导向指引合作社发展壮大,处理好市场化发展与规范化建设的关系,避免空壳社等问题出现,不断提升合作社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将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自己的组织。
  (一)立足乡村优势特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1.围绕双椒一药种植提质量。大力发展双椒一药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努力打造全省辣椒、花椒、中药材示范基地,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化发展路子,重点扶持培育15家以上以双椒一药种植为主的示范合作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合作社在耕、种、防、收、烘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
  2.围绕仰韶贡米加工谋创新。依托渑池县仁村乡坻坞贡米专业合作社,致力于纯天然、原产地、零添加的仰韶贡米与优质养生食材等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公司+电商+合作社+农户的新模式。
  3.围绕果蔬种植发展有机农业。以渑池县果园乡李家大杏专业合作社、渑池县天池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为依托,坚持农作物不使用化肥、农药,以有机肥为主,发展绿色低碳健康农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做大做强果蔬产业,打造农产品品牌。
  (二)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
  1.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19〕8号)和渑池县《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渑农领办〔2020〕2号)要求,对排查出的空壳社进行分类处置,并持续依法清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连续两年未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税务局等部门,每年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新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合作社进行清理。
  2.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示范性合作社建设行动,严格按照合作社建设标准,择优推荐、评定,并及时公示;根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的监测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对监测不合格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取消示范社资格。财政扶持项目重点向示范社倾斜,支持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3.加强基础建设。通过试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率,实现合作社在全县所有乡(镇)全覆盖。指导并支持合作社抓好办公场所、厂房、仓库、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硬件设施建设和基地建设。
  (三)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
  1.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指导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合作社财务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成员监督。三是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对合作社硬件建设、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运行服务等基础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四是加强合作社年报、新农直报录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年报咨询和指导,协助合作社按时报送年报。
  2.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各合作社依托各自资源,带动成员进行连片种植或者规模饲养,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农民合作社培育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强化品牌营销。
  3.大力培育服务型合作社发展。围绕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提高机械作业水平,大力培育专业服务型合作社。支持鼓励合作社为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合作社参与农业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80%以上。
  (四)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在准入工作上,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登记信息通报给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退出工作上,针对合作社准入零成本与退出高成本,重点清退两年及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僵尸社,对1人社劝其转变为家庭农牧场,实行社转场,通过建立有效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五)引导加强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
  依托渑池花椒、辣椒和中药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同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主体间加强合作与联合,在技术、产品、资本等方面开展联合,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增强发展实力,扩大产业影响力,提高带动成员增收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竞争力强、有较大影响力的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式转变。
  (六)扎实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
  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营销力量,积极推进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城区、超市、农产品市场设立合作社产品展销中心或专营店,提高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率,开展直供直销和农超对接,帮助合作社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产品竞争力。
  (七)做好业务培训
  各乡(镇)与县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每个乡(镇)至少确定一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负责指导专业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照章程开展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试点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检查等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供销社、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形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各乡(镇)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试点工作为契机,举办各类培训班,宣传法律法规,指导章程制定,规范日常运作,讲解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创新。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对各级示范社,指导树立现代经营理念,打造自主品牌,不断提档升级。
  (四)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制度
  利用全省合作社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所有经认定的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
  (五)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各种相关涉农资金,相对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支持效应,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主动落实现有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扶持项目,支持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列入试点范围的农民合作社申报的农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各类经营主体在示范社评定、三品一标认证、标准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
  附件:渑池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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