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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2001-0002-2020-000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07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办〔2020〕7号
发布时间 2020-05-29 17:33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渑池县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7日

渑池县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发〔2020〕9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9〕9号)文件精神,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康渑池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出彩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保基本、强基层,调结构、惠民生,持续推进十大提升工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组建医共体,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政策。
  2.坚持管办分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管办职责,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促进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医共体之间有序竞争。
  3.坚持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上联下带的纽带作用,把更多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向基层、投入基层。
  4.坚持防治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5.坚持组织管理和紧密型协作。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法人资格、管理职能、人员身份、职责分工、原有名称、财政投入、重大事项审批等保持不变,统筹医共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6.坚持公益导向。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我县医共体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通过建设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二、工作任务
  (一)重塑服务体系
  1.优化资源布局。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3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第一医共体: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包含城关、天池、笃忠、果园、西村、坡头、南村等7个乡镇卫生院和华康、东方、武强、人安、黄花等5家民营医院;第二医共体:牵头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包含张村、英豪、陈村、仰韶、段村等5个乡镇卫生院和群康、中西医结合等2家民营医院;第三医共体:牵头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医共体包含池底、洪阳、仁村等3个乡镇卫生院和上辰1家民营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保持不变。(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各医疗卫生机构,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明确功能定位。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乡镇卫生院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民营医院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3.坚持精准施策。为确保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的好病、看得起病,医共体建立健康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因病致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各医疗卫生机构)
  4.推进共建共享。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院为纽带,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紧扣党建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筑牢防线,提升能力,推动健康渑池建设再上新台阶。健全医共体组织,充分发挥委党工委对医共体的领导作用,实行委党工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2.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县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干部任免、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任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3.健全运行机制。县域医共体按照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连续化服务的模式,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和成员单位权责关系,健全牵头医疗机构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推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探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提升服务效能
  1.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与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医联体形成长效的帮扶带动机制,提升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2.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财政给予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3年内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3.巩固村卫生室阵地。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按规定落实村卫生室专项补助。积极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逐步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缴费部分纳入其正常支出范围,县级财政予以补助。鼓励乡村医生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4.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利用临床路径管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绩效评价等管理工具,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可向医共体派驻兼职副院长和技术骨干,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6.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径和人口划分签约服务区域,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充分利用医共体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卫健部门要切实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完善签约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协议样本、工作报表等,做好签约服务指标数据、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整体、归档和上报。同时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足额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7.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按照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提供诊疗服务,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8.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善三进、两建、一帮扶健康促进工作模式(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由一所牵头县级医院和一名省级专家对口,帮扶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坚持医共体八统一管理
  1.统一机构管理。充分发挥牵头县级医院的管理优势,实现与成员单位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医共体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原机构性质保持不变,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2.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保持县财政投入渠道、补助政策不变,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保持财务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实行统一领导、独立核算模式。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归属性质不变。设备采购、工程维修等实行年初上报项目预算计划,由县卫健委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当年预算资金情况审批后实施。牵头县级医院与成员单位原有的物价收费政策、医保报销等政策保持不变。牵头县级医院强化对成员单位的成本核算。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3.统一人事管理。一是医共体内部实行人员双派送,各成员单位编制数和在编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牵头县级医院可下派业务院长和护士长到基层挂职;基层医务人员到牵头县级医院进修、轮训实行制度化安排。为避免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县级医院不得将基层医务人员抽调到其医院工作。牵头县级医院统筹人力资源,结合基层需求合理安排下基层人员,并报县卫健委批准。根据成员单位发展短板,牵头县级医院组成医疗、院感、护理等技术帮扶团队,每个成员单位至少配置一个不少于4人的医疗团队,长期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建立业务、技术、管理帮扶工作新机制。通过设立专科专病门诊、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等方式,积极推动成员单位特色科室建设。三是赋予牵头县级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干部提名权,牵头县级医院派出人员担任成员单位院级领导人数,不占成员单位干部职数,不纳入委管干部序列。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免按现行体制办理。四是医共体内医技人员可横向多点执业,牵头县级医院派出的专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4.统一业务管理。牵头县级医院帮助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成员单位医疗质量控制,保持规章制度相同、技术规范相同、培训要求相同,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牵头县级医院医务、护理、院感、药事等职能科室对成员单位对应科室实行业务垂直管理。由牵头县级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团队对成员单位开展质量控制管理督查指导,定期开展考核,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5.统一资源管理。牵头县级医院应对相应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消毒供应、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后勤服务等统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6.统一绩效考核。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职责和任务落实情况、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双向转诊落实情况、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等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牵头县级医院的专项补助、院长年薪等挂钩。牵头县级医院建立医共体运行考核机制,将成员单位履行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协作、能力提升、遵守章程等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并对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保指标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别与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医保基金挂钩。(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7.统一药品耗材配送。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优先使用和采购中选药品,实行以医共体为单位的药品耗材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上集中竞价、联合采购、统一配送机制,医共体内部药品耗材实行统一带量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牵头县级医院负责监管成员单位药品、医药耗材采购情况,保障药品的规范采购、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8.统一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共体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支持医共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牵头县级医院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控。积极推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健康数据库,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建立网上智能教育,提供临床诊疗业务和操作规范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完善支持政策
  1.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项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县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上年度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县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预分额度中支出。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3.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县招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4.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强化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模式,由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加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价格、费用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执业、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加强对医共体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0年5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医共体组织架构、工作措施和各医共体签约、挂牌等组建工作,制定医共体章程,召开启动会。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细化工作步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保障举措并予以落实。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月)。到2022年,提升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残联、县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将医共体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台账,压实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二)落实部门职责。县卫健委牵头负责医共体的组织实施,构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管。县医保局要制定出台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基层看病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县财政局要根据医共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整合财政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医共体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县委编办负责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和成员单位的编制核定和管理。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县发改委要加大对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医共体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和管理。县扶贫办负责指导医共体扶贫政策的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负责医共体弱势群体、意外伤害、突发大病等的临时救助。县残联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共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和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医共体成员单位维稳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县医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医共体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力度,总结宣传各地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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