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渑池县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15日
渑池县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19〕23号)要求,自2019年8月至10月月底在全县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工作主线,聚焦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度汛、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专家服务指导、政府部门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执法,依法查封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全面加强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力促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全县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行动
1.深刻汲取7·19事故教训,立即开展针对性排查。认真反思分析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在2019年8月集中开展全县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摸清危险化学品领域装置设备运行情况,严格检查界定是否属于带病运行。立即开展空分装置等辅助车间和附属设施专项检查,加强设备专业维护管理,强化化工过程安全要素管理,确保装置设备完好运行,不留安全盲区和死角。(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组建专家服务团队,迅速开展精准化风险排查。组织专家服务团,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服务团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通过督促企业自查、责成部门抽查,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国家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两个导则的要求,开展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风险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3.加强风险预警管控,积极做好定量风险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对已筛选出的1个重大危险源,接入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平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4.加大执法力度,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执法力量,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置、立即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要求停产。(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煤矿领域专项行动
1.全面排查煤矿企业依法办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大灾害治理、生产接替、生产系统运行、应急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全县煤矿安全体检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井下采掘活动。(县煤炭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2.积极推动地方主体煤矿实施智能化建设,加快煤矿转型升级。(县煤炭管理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共同负责)
(三)非煤矿山领域专项行动
采取企业自查、专家帮扶互查、应急管理局闭环执法的方式,全面排查全县非煤矿山。对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尾矿库、地下矿山进行重点安全专项执法,加强露天矿山安全巡查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整顿。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做到管控到位,重大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建筑施工领域专项行动
1.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方面,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彻底整治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2.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包括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建设,城市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游乐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建设管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3.重点加强高温、汛期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五)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行动
1.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严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和省际旅游包车,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停运整顿。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等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2.加大公路(含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团雾多发路段、公跨铁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国省道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3.严格水上运输监管。加强通航水域、水上运输企业等安全管理和恶劣天气禁航管控,确保船舶特别是客船救生、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打击治理水路非法运输行为,确保无船舶非法参与运输和长期脱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六)工贸重点领域专项行动
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等行业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力度。(县应急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旅游景区(场所)领域专项行动
1.落实旅游景区(场所)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2.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控地质灾害风险。严格排查旅游密集区疏导、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3.全面排查整治峡谷漂流、索道、玻璃栈桥和景区内交通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风险隐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度汛安全专项行动
1.山洪灾害防范。全面检查山洪预警、转移演练、责任落实等工作执行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险情发生时,群众能够快速高效地转移到安全地带。(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2.河道度汛安全。全面排查河道险工、险段、险闸、防汛料物、应急抢险措施,河道内在建非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要做好黄河等重要河流的汛期水清监测,严查河务防汛工程质量,落实好上下游跨区域联动共治机制。(县水利局、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
3.水库度汛安全。完善水库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对在建水库(含小塘坝),要根据施工进度制订度汛方案。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要严格执行淤地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4.尾矿库度汛安全。加强坝体、排水、泄洪、排渗等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坝体位移、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等项目监测预警,落实尾矿库库长安全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5.地质灾害防范。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风险点,重点对泥石流滑坡、危窑危房等风险点建立台账,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加强险情监测预警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6.城镇防洪排涝。全面排查排水工程和市政管网设施疏通维护情况。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地下空间管控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铁路交通防汛。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立即进行整修处理。对铁路产权的危桥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限行措施。(相关乡<镇>政府负责)
(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1.突出抓好公共消防安全。突出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分行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2019年8月月底前,对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上述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切实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组织发动乡(镇)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排查治理和宣传提示,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县消防救援大队、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文化广电和旅游、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等部门与消防部门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攻坚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组织对县安委办挂牌督办的21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核实整改效果,加快整改进程,力争在2019年9月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硬起手腕,重拳整治,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清理一批、拘留一批,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3.提升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水平。推进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2019年10月月底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5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继续推动养老福利机构、小旅馆、群租房、九小场所以及老旧高层建筑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县民政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4.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强化森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措施落实。(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十)城市安全专项行动
1.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对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进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治理,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县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排查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一非两超、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不足等重点问题。以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2.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突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聚焦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接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问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加强无菌和植入类、隐形眼镜、贴敷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务求取得实效。县安委会成立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工作组,下设统筹协调组、行业领域组、宣传报道组、督办交办组、暗访暗查组,实行集中办公,确保集中行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县食安委要加强对相关领域安全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县安委会办公室、食安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完善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建立通报、督办、会商、协调制度,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各企业(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四问四查,彻底摸清实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故的教训在哪里、风险的隐患在哪里、工作的差距在哪里、防范的对策在哪里的四问四查专项活动,全面摸清风险点,建立隐患台账制,明确整治责任人;严格执行验收初检复检要求。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随机抽查。
(三)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执法处罚。要对所有领域、园区、企业、场所、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各企业(单位)要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交办督查、领导责任、验收销号4张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促、明确责任。要督促企业(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及时、坚决、彻底整改。凡是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依法予以处罚、查封、停产、关闭、曝光、失信惩戒等。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问责等。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库和专家服务指导工作机制,依靠专家服务团队做好隐患排查,指导各项隐患整改到位。积极引进配备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矿山、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应急人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和培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用好信息化手段,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购置照明消防车、功能型机器人、新型个人防护装备等救灾设备,全面提升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五)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县督查部门要每半月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协同机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六)加强信息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县安委会办公室、食安委办公室要统筹核对各行业统计数据,明确检查的范围、检查的企业(单位),坚决杜绝统计数据重复统计和少统计等现象。实行日统计制度,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于每日17时前通过集中行动协同办公系统完成各类统计数据填报和相关表格的上报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每月通报1次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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