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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渑政办﹝2019﹞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渑池县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5日
 
渑池县2019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根据《渑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科学编制方案,合理选择改厕模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积极推进粪污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完成24000户常住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并通过验收。其中,8月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初由各乡(镇)政府协调中标单位统一组织施工事宜,全面开工;9月底完成15000户户厕改造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24000户户厕改造工作;12月组织验收。改造方式主要采用三格化粪池模式。
  三、改造标准
  各乡(镇)要逐村逐户落实改厕的村庄、农户名单,确保改厕对象达到四有标准,即:家有常住人口、有厕屋(相对标准,宜在院内屋外)、有意愿、有可以埋下三格式化粪池(约4平方米)的空地或菜地。
  厕所改造后要达到卫生厕所的标准。卫生厕所要求厕屋(有墙有顶)清洁、无蝇蛆、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按规范要求使用时,具备能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设施的卫生厕所。
  四、职责分工
  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总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与上级单位的汇报、协调、沟通,统筹推进、督导检查和考评验收等工作,配合做好改厕的技术指导。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本乡(镇)改造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本乡(镇)农村改厕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和质量监管、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好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确定改厕村庄、数量和模式;负责协调厕所的建设施工,并监督中标单位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加强对改厕村群众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对厕所后期使用管护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改厕档案资料,对本乡(镇)、村改厕户统一登记造册、入户、挂牌、建档,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改厕目标任务,按规定时限上报改厕进度。
  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年度计划;完成招投标工作;负责乡(镇)与中标单位衔接,安排落实各乡(镇)的改厕任务;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等有关单位对改厕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以保证改厕工作进程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户厕改造设备的验收和抽检办法,严格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县卫健委负责户厕改造卫生标准的制定。县环保局负责厕所粪污处理、排放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筹措和拨付。县审计局负责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户厕改造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改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改厕对象。今年主要改厕对象为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村、省级贫困村和相对集中居住村的农户。常年无人居住户、居住环境恶劣的农户、较为偏远的农户或3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有可能撤并的自然村暂不列入改厕计划。各乡(镇)要逐村逐户落实改厕的村庄和农户名单,确保改造对象精准无误。
  (二)摸清改造底数。各乡(镇)政府及2019年涉及农村户厕改造的村庄要按照分工,对符合2019年改厕对象的五类村庄进行认真细致的摸底排查,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具体统计至村、组、户,确保改造农户准确无遗漏。
  (三)强化档案管理。一是完善农户档案资料。各乡(镇)要逐户建立改厕档案,进行改厕编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和档案要一一对应,纸质档案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备查。档案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改厕前后对比照片、改厕协议、农村改厕项目竣工验收表等。二是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依据改厕工程进度,及时将农户改厕信息建立电子台账,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信息录入进度与改厕施工进度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住建局。
  (四)统一招标、施工、结算。一是统一招标。全县户厕改造工程,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二是统一施工。各乡(镇)要组织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建设任务,协调中标单位做好施工计划,配合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同时要强化农村改厕工程监督和质量监督,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绝不允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三是统一结算。中标单位结算工程款以各乡(镇)实际改造并验收合格的户数为准,统一进行结算。
  (五)加强后期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各乡(镇)要制定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对改造合格的厕所进行后期维护,保障厕所、化粪池、管道等设备完好通畅,确保改厕后农户正常使用。二是科学管理。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做好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努力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渑池县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各乡(镇)及部门相关职能对任务进行详细分解,确保改厕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实施户厕改造的资金,每户约14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筹措,其中省、市财政资金共400元/户,县财政负担1000元/户,用于政府户厕改造的设备(三格式化粪池、高压水桶、蹲便器、管道、管件等)采购及改造施工。资金使用和管理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手机、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通过宣传引导、示范带动,营造改厕的良好氛围,使得群众进一步增强卫生意识,加快形成农村改厕全民积极配合、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营造整洁人居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导考核。把农村户厕改造纳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年底组织开展考评,对工作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出现改厕质量不合格等严重问题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各乡(镇)也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工作进度、技术规范、资金使用、厕具及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保农户厕所改得起、改得快、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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