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渑池县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2日
渑池县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充分发挥人影工作在保障农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和《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三人影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胡春华副总理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人影工作,着力提高人影的科技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作业在服务农业生产和气象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保障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科学性原则:人影工作要遵循云和降水的物理学原理,在特定的天气条件下,开展人影作业,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
安全性原则:人影设备、弹药的存储、运输、使用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严格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流程,确保安全。
联动性原则:为了保证人影工作的安全有序,人影工作涉及乡(镇)、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和分工,做到行动一致,上下联动,左右配合。
时效性原则:山区气候变化快、移动快,申请作业时间有限,作业人员收到人影作业命令后,要及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作业有效。
三、组织领导
人影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 人影办)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县人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四、实施办法
(一)作业点布置
按照在容易影响我县天气系统的上游以及易发生冰雹灾害的冰雹云路径和冰雹高概率发生区的上游设置作业点的原则,根据气象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并结合我县近年来的人影工作实际,在我县设置固定增雨、防雹作业点8个,其中既有高炮也有火箭炮作业点3个(张村镇桑树坪、天池镇杜沟、果园乡刘窑),火箭炮作业点5个(天池镇东杨、陈村乡万寿农场、坡头乡关吊、英豪镇牛王岭、仁村乡红花窝)。
(二)作业人员
作业点操作人员:有高炮的作业点配备6-8名作业人员,没有高炮作业点的配备3-5名作业人员,具体人员由作业点所在乡(镇)挑选(万寿农场由农业农村局挑选)。县人影办统一组织作业人员操作培训,并根据考核结果,将合格上岗人员信息在省、市人影办、县公安局备案。
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作业要求
1.当全县出现旱情时,县人影办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在做好预测、预报的同时,按照不放过一次天气过程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人员进行增雨作业。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安排作业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县人影办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命令进行增雨作业。
2.在每年汛期(5-8月),县人影办工作人员要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严密监视天气情况。各作业点要保证作业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待命。县人影办工作人员发现达到防雹作业指标时,要积极向上级申请空域,并向相关作业点下达具体作业命令。作业点值班人员发现天空出现积雨云或打雷时,要及时向县人影办汇报现场有关情况,由县人影办申请空域并下达作业命令。作业人员要在炮长的指挥下严格按照作业命令规范作业,确保作业效果。作业结束后,炮长要组织作业人员负责做好作业装备保养、维护和撤离时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人影办
1.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布点,作业天气条件的选择和各项命令的下达工作。
2.负责各作业点的业务技术指导。
3.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情况、雨情、墒情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发布作业公告和信息。
4.申请作业人员信息备案,人影工作总结报告。
5.负责作业人员年度培训、作业装备的年检工作。
6.督促、检查、指导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的人影工作。
7.为已备案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人身保险。
(二)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
1.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人影工作,每个作业点明确一名负责人为炮长。
2.完善标准化作业点建设任务。
3.选好作业人员及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培训。
4.提供作业点通讯工具,确保通讯线路畅通、命令能上传下达。作业点必须通市电并安装照明设备,确保正常工作及夜间作业。
5.安排好作业点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并为值班人员配备必需的生活用品,及时发放作业人员补助。
6.负责作业点所在区域人影工作的宣传、协调、保障等工作。
(三)县人武部
负责全县人影作业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政治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组织指挥人影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四)公安局
1.协助县人影办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工作。
2.协助县人影办、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做好人影炮弹运输工作。
3.协助县人影办做好人影作业的科普宣传,出现群体事件及时依法处置。
(五)其它有关部门
财政局要及时拨付经县政府批准的人影经费,民政局要及时解决出现的人影事故,其他人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服务等工作。
(六)作业点人员
1.炮长要安排好作业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按照县人影办下达的作业命令操作,如实向县人影办汇报作业信息。
3.做好作业装备的日常管护、保养工作,确保作业安全,尤其是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影炮弹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作业结束后装备要及时入库。
4.做好人影炮弹的出、入库登记工作,保管好弹壳并及时上交,做好人影作业情况的登记工作。
六、目标责任及考评
由县人影办制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每年对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局的人影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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