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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渑政办〔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渑池县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综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2月2日
 
渑池县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综合实施方案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三门峡市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综合实施方案》(三政办〔2018〕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在全县各乡(镇)、各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社会公共安全防控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以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为加快转型创新发展、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各乡(镇)、贯穿各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显好转。到2020年,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15至2017年平均数相比下降30%以上。
  (三)实施对象。全县各行业生产经营性企业、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二、实施步骤
  (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2019年2月底前,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本乡(镇)和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重点培育。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9年6月底前,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重预防建设基础上,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推进并基本建成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
  (三)扩大覆盖,全面实施。2019年底前,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四)稳定运行,持续改进。2020年底前,各乡(镇)、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方案组织培训。2019年2月底前,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综合实施方案和本行业专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19年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双重预防专题培训。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各类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行)》,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各企业风险隐患信息录入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实现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专业技术保障。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使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流程,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辅导。鼓励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四)改革创新监管执法。建立与双重预防体系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精准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线上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核查处理预警信息,确保安全生产闭环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提高检查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发展要求,从产业规划、行业标准、市场准入、技术装备等源头管控行业安全风险。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城市安全创建,加快推进城区重大危险源搬迁改造,重大危险源物联网监控和城区河道、道路、管线等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智慧交通、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综合管廊等先进适用技术,严格地质灾害区、矿山塌陷区、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防护避让,从源头上消除区域安全风险。
  (六)强化安全诚信管理。推行企业和员工承诺公告制度,2019年起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告安全承诺,重点装置操作人员、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在班前做出安全承诺。加快各企业落实双重预防责任的信息归集共享,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与企业安全诚信挂钩,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方法程序
  依据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和建设导则,推广我 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双重预防建设的经验,采取各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工参与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风险标识、隐患排查、持续改进六步工作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全面进行风险辨识。各企业风险辨识要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工参与精准开展。要组织本企业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等参与,针对生产工艺流程各环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各操作岗位、厂级(公司)、部室(科室)、车间(分厂)、班组各管理层级,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等标准,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二)科学进行风险评估。各企业要对辨识出来的风险因素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综合考虑人、管、物、环等方面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科学评估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事故发生,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
  (三)精准进行风险分级。各企业要对辨识、评估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等方式方法确定安全风险分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对辨识、评估出来的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控,绘制安全风险图,明确责任企业、责任人和管控措施。
  (四)合理进行风险标识。各企业要对辨识出来的风险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张贴悬挂于风险地点、部位、相关基层岗位及其它醒目位置。厂区(公司)要公示整个厂区(公司)整体风险分布情况;各车间(分厂)、重大危险源、各岗位要公布各自的风险等级及应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五)有效进行隐患排查。各企业要结合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写制定公司、各部室、车间、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不同层级、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检查频次、奖惩措施等。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六)持续进行更新改进。各企业要登录注册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企业端)(http://qy.hnsajj.com/),将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等内容及时、如实录入,发挥信息系统自动化分析和智能化预警的作用,持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入、深化,促使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要建立专门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强化评估提升。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5-2018)、《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6-2018)和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标准和评估改进办法,对企业双重预防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支持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水平。
  (四)严格考核督导。县政府安委会要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经批准开展的督导内容,会同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而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确保双重预防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五)定期上报进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的双重预防机制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调度、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每月18日前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青锋;电话:4850022;邮箱:mcxanban@163.com)。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全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附件:1.渑池县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2.渑池县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业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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