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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渑政办〔2018〕16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口蹄疫多种毒株并存,防控难度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污染面广,水禽、肉禽免疫基础较为薄弱,候鸟回迁,带毒情况严重,疫情隐患增加;小反刍兽疫疫情时有发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战略高度,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科学防控,打好春季动物防疫防控工作攻坚战,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尽职履责。按照有关法规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和各项防控经费的落实,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制定措施、储备物资,为主要责任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要制定防疫计划,组织防疫队伍,实施动物免疫注射,为具体责任人。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派出技术人员包乡包场,督导防疫进度,严把防疫质量关。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等重大动物疫病在集中免疫期间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炭疽、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计划免疫项目达到省、市目标要求。县政府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乡(镇)政府要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防疫经费。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疫情应急储备资金、疫苗配套资金、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防疫工作经费。疫情应急储备资金县级不低于10万元,乡级不低于3万元。各乡(镇)要自筹防疫工作经费(含疫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仰韶、果园、天池、陈村、张村、英豪每乡(镇)预交10000元,城关、洪阳、仁村、坡头、南村、段村每乡(镇)预交5000,3月26日前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同时要妥善解决好乡、村两级防疫人员的劳务报酬,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继续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村级防疫员。加强防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着重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技能,确保防疫工作安全高效顺利开展。
  (四)严格疫苗管理,建立追溯体系。严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实行专人专管,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对各类疫苗足量订购,合理贮运,保证疫苗质量,严格疫苗领取、发放程序和手续,健全疫苗出、入库台账,严禁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要规范建立畜禽免疫档案,确保每一瓶疫苗都能快速追溯到户、到畜。
  (五)做好抗体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规模场、散养户免疫抗体和动物疫情监测,对辖区内的一、二、三级监测点和散养畜禽进行采集血样,依据抗体监测结果为养殖户提供科学的免疫程序,确保免疫效果。同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规定上报信息,按程序采样送检,按技术规范处置疫情。要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同时要做好疫源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
  (六)严格监督监管,切断传播途径。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严肃查处逃避或抗拒检疫的不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调运动物的监管,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活畜禽,在调运之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23日开始,4月23日结束,4月30日前,各乡(镇)做好自查,5月初,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免疫密度达标、免疫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免疫密度不达标、免疫效果差的通报批评,限期补免。对因免疫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春季集中免疫的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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