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姚振波同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发展改革、工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财税、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督查、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工农关系、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含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委(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接待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煤管办、县矿产品计量服务中心、县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县盐业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市属以上厂矿企业。
辛毅伟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索 引 号
M2001-0001-2022-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01
标 题
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渑政〔2022〕5号
发布时间
2023-02-22 14:34
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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