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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渑池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渑政﹝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渑池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4日
 
渑池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积极配合国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加快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数字化水平,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继续深化价格改革。深化电力、医疗、交通运输、天然气、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防止重点品种价格异常波动。继续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有效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五)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渑池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及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作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六)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和人员变动较大的新情况,重点强化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确保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持续推动。在前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继续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和确认工作,积极打造全市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七)持续创新行政指导工作。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按照试点引路、稳步实施原则,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选取若干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试点,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八)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
  (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省试点工作情况及全省推行三项制度整体方案,制定出台我县实施方案,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统计、上报、更换行政执法证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做好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定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与机构改革相衔接、不脱节。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不定期调阅、抽查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有件不备和其他违反备案工作制度的问题,并将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依法受理和处理审查建议。加强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通报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及时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三)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四)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推动三大攻坚战和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有资产和资源、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十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六)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十七)持续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十八)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网站制度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县政府各部门网站向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迁移。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充实复议人员队伍,严格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文书质量。积极推进案件听证工作,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继续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十)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认真落实、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培养行政应诉人才,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尽快实现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稳步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促进涉企及特定领域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要求持续开展我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省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举措和进度。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乡(镇)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至少举办2期政府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期本地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十三)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全年至少举办1期全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比重。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乡(镇)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要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持续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积极作用。
  (二十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注重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政府每季度、县政府各部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二十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河南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载体,实时上报上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开展省、市、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验收公示。结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持续发挥考核推动作用。
  (二十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好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员配备及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本安排中所列工作将作为2019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职责变化调整实际情况,做好本年度工作任务的牵头推动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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