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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渑政〔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渑池县普惠金融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提升我县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引导,创新深化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有效增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牢牢把握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战略机遇,将推广兰考县经验与陕州区建设普惠金融省级示范区试点工作经验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完善金融基础服务与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相结合,充分调动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投身普惠金融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县普惠金融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拓展。最终实现三大目标:
  一是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站村村全覆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下沉,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依托现有的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综合金融服务站和惠农支付点,建设遍布城乡的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站村村全覆盖。
  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依托河南省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全县所有农户(贫困户和一般农户)、中小企业(包括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在采集、更新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全面进行信用评级和授信,实现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有效盘活农村各类产权要素,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农村低收入农户、贫困人口及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普惠通APP,扩大金融服务覆盖率。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形成合力。普惠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支持、宣传推动、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普惠金融推进机制,多方联动、协同配合,探索多元共赢和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模式。
  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普惠金融改革既要充分借鉴外地特别是兰考县的先进经验,又要紧扣渑池县地方特色,围绕县域发展需求,提升普惠金融的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要注重科学谋划、措施精准,将改革实效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做到改革措施精准、服务对象精准、普惠成效精准。
  市场主导,正向联动。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夯实产业带动、创业就业、社会诚信、政策配套等普惠金融发展的根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注重普惠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紧密结合、正向联动,以普惠促发展、以发展带普惠。
  防范风险,持续发展。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正确处理商业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借鉴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的兰考模式,结合渑池县实际,提出如下任务。
  (一)平台(数字普惠金融)建设。发挥金融科技服务作用,以普惠通APP推广应用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效率。依托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普惠通,使用智能手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载注册率达到80%以上,一般农户下载注册率达到30%以上,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以现有的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农村综合服务站和惠农服务点为基础,按照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标准,遵循梯次推进、整体达标"的建设思路,做好服务站点升级改造工作。2020年前实现辖区普惠金融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自助服务设施建设,扩大综合金融服务站在贫困乡村的覆盖面;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弥补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空白。
  (三)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农商行和邮储银行为主体,在乡、村两级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协助下,补充完善和更新农户信用信息,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对所有农户的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信用等级。二是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电业等部门共同参与,依托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全县所有中小企业(包括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中小企业孵化和推荐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全面推广普惠金融。2019年完成纳入河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名录库的百家重点支持企业的信用信息的录入和信用评级工作。2020年完成辖区其他企业信用信息录入和信用评定工作(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2)。三是加强信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公共宣传栏、墙体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和信用知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普惠授信体系建设。按照宽授信、宽启用、严管理、严惩戒的原则,整合政府、银行、保险等多部门资源,结合农户信用评级情况,探索推进信贷+信用模式,积极推动整村授信工作,研究推出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普惠授信金融产品,实现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专项支持农户生产经营,充分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
  (五)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整合财政资金使用,推动建立普惠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含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到期贷款周转基金三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实现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扩大推广政府普惠金融服务组织和村部、村党支部在农户贷款风险防控中的主体作用,对农户贷款实施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建立分级风险预警机制。对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超过2%、3%、4%的行政村进行分级预警;对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行政村采取熔断措施,金融机构停止授信、放贷。对熔断村个数达到10%、15%、20%的乡镇进行分级预警,对熔断村个数达到30%的乡镇采取熔断措施。
  (六)加大有效信贷支持,提高群众金融服务可得性。在健全一平台四体系的基础上,各金融机构要多渠道受理贷款申请,及时开展贷款授信,优化贷款发放和回收流程,完善尽职免责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农村低收入农户、贫困人口,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显著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渑池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做好普惠金融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意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责任目标,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报告。
  (二)建立统计监测制度。以普惠金融指标体系(2018年版)为指导,科学设立普惠金融统计监测指标,加强信息共享,为全面、准确反映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提供信息支撑。
  (三)建立督办跟踪制度和评价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督查,对开展工作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类媒体要紧紧围绕深化普惠金融改革,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普惠金融中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
  附件:1.渑池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渑池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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