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渑池县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2018〕6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1月12日0时启动的Ⅲ级黄色预警调整为Ⅱ级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为1月18日0时(如气象条件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渑政〔2016〕52号)及《渑池县2017-2018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渑环攻坚办〔2017〕87号)要求,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限产停产、错峰运输、扬尘控制、机动车限行等专项方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实现超低排放的锅炉启炉和运行过程进行抽查,对企业错峰运输、落实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采取II级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张立强 杨 龙
电 话:13639862086 13849812888
电子邮箱:mcxjkzx@163.com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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