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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国税局、地税局予以嘉奖的决定【渑政〔2018〕6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国税局、地税局予以嘉奖的决定
 
  2017年,县国税局、地税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面临大气污染防治、企业限产、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性减税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克难攻坚、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紧扣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深化财税合作,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手段,税费收入实现逆势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8亿元,较上年增长8%,收入规模居全市第1位、全省第11位。税收收入完成18.3亿元,较上年增收2.6亿元,增长15.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8.5亿元,地税部门完成9.8亿元。税收比重达76.8%,收入质量明显改善。为表彰先进,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国税局、地税局予以嘉奖。
  希望全县国税、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财税征管质量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荣、以先进为标杆,认真学习他们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三县一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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