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渑池县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303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11月26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调整为II级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调整为11月30日0时(如气象条件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渑政〔2016〕52号)及《渑池县2017-2018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渑环攻坚办〔2017〕87号)要求,统一协调、组织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限产停产、错峰运输、扬尘控制、机动车限行等专项方案。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实现超低排放的锅炉启炉和运行过程进行抽查,对企业错峰运输、落实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
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根据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积极采取II级应急响应措施。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张立强 杨 龙
电 话:13639862086 13849812888
电子邮箱:mcxjkzx@163.com
2017年11月24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