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才公寓是限定规格、租金标准,为在渑工作和来渑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租赁住房。位于韶州路中段北侧韶山雅居竹园7号楼2单元,共计20套(标配)住房,户型结构为两室两厅(88.59㎡),房屋内配备家具、家电,可实现拎包入住。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在渑池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入编或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渑工作不超过5年(2020年4月20日以后引进)。特殊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另行确定。
2.申请人在渑池县城区(城关镇、仰韶镇、陈村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保障性住房),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3.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请材料
1.渑池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6.申请人征信报告;
7.申请人无犯罪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渑池县委人才办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办理申请。
(二)审核。由县委人才办会同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通过审核,确定的第一批入住人才名单将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V观渑池进行公示。
(四)办理入住。按照人才层次高低,实行轮候分配。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办理签约入住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资格。符合条件但首批未配租的,第二批优先配租。
(五)异议处理。相关部门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四、租赁期限与缴纳方式
(一)租期。人才公寓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协议1年一签,到期不续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租手续。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根据《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和《渑池县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符合A类、B类、C类人才标准的,可免费入住;符合D类人才(硕士研究生)标准的,租金可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60%执行,符合E类人才标准的、其他人才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执行。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渑池县人才公寓(韶山雅居)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同时需缴纳租赁保证金2000元/人,入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暖、气、网、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缴纳。
五、房屋腾退
(一)正常腾退。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
(二)其他情形。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公寓:
1.与引进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2.人事关系调离渑池县或不在渑池县工作和生活的;
3.在本县购房且已经交付使用的;
4.私自转租或出借公寓;
5.承租人与申请人身份不符的;
6.破坏或擅自装修承租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规定缴纳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
8.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在公寓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法活动,影响其他住户日常生活,或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不适合继续租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本次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12:00。
资料提交地点:县党政班子综合楼515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公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233380 0398-4815989
县委人才办 杨女士15138155518
县住建局 杨先生13839832979
中共渑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