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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15:30     字体:

  2024年6月27日,渑池县人民政府组织渑池县工信局、煤炭发展中心、电业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煤行〔2024〕69号)要求对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复工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2024年7月25日,渑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对九六八煤矿复工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矿井目前已具备复工复产条件。2024年8月6日,根据《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批复》(渑政文〔2024〕34号),渑池县人民政府同意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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