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42号)、《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8〕243号)等要求,拟对我县以下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现予以公告。在管控区域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本区域内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禁止在本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禁止在本区域内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有害物质;
4、禁止向本区域内排放污水;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6、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2020年8月29日
渑池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统计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理位置 |
管控范围 |
土地使用权人 |
1 |
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厂区 |
北纬34°82′77" 东经111°64′08" |
厂区全部范围(48691平方米) |
渑池县人民政府 |
2 |
渑池县张七贤硫化钡厂厂区 |
北纬34°46′57" 东经111°46′51" |
厂区全部范围(13000平方米) |
渑池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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