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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渑池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1 09:17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42号)、《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8〕243号)等要求,拟对我县以下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现予以公告。在管控区域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本区域内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禁止在本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禁止在本区域内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有害物质;
  4、禁止向本区域内排放污水;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6、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2020年8月29日
      渑池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统计表

序号

地块名称

位置

管控范围

土地使用权人

1

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厂区

 北纬34°8277"    

  东经111°6408"

厂区全部范围(48691平方米

渑池县人民政府

2

渑池县张七贤硫化钡厂厂区

北纬34°4657"   

 东经111°4651"

厂区全部范围(13000平方米

渑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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