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渑池县共接收和安排中央、省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66.26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结合上级资金分配意见,县民政局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9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21.26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7.26万元。
1、支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98.26万元。一是拟用于支持购置老年人生物认证系统,通过项目实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认证体验;二是拟用于支持陈村乡惠民苑社区、张村镇康乐园社区、城关镇海露社区、果园乡工贸社区新建、改造、购置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支持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化运营。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万元。拟用于城关镇海露社区、果园乡工贸社区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助,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3、已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购买服务项目9.5万元,拟用于群康医院、洪阳镇卫生院、张村镇卫生院三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购买服务进行补助。
4、儿童福利类项目4.5万元。
孤儿助学项目4.5万元。用于对被认定为孤儿且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专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6名学生进行资助。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孤儿正常生活学习。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78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39万元
(1)敬老院设施设备补助资金项目100万元。用于全县15家敬老院配备冷暖空调、冰柜、电视机、热水器、椅子、路灯等设施配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敬老院特困人员生活条件和提升安全。
(2)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项目30万元。用于城关镇西关社区、张村镇康乐社区、陈村乡惠民苑社区三家已建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养老服务业项目9万元。拟用于城关镇海露社区、果园工贸社区、城关镇会盟社区三家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儿童福利类项目24万元
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补助项目24万元。已用15万元对县5个新建儿童之家购置监控、安全设施及空调、电脑、电视机、课桌、图书等设施进行补助,剩余9万元拟用于对新建儿童之家的补助。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儿童之家功能。
3.社会公益类项目15万元
(1)慈善超市及社会捐助体系建设补助项目5万元。用于对慈善超市购置洗衣机、冰柜等设施设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夯实慈善事业的基层工作平台,促进捐赠物资的再利用,弘扬慈善精神。
(2)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救助车辆购置补助10万元。拟用于县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购置救助车辆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能进一步减轻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返乡接送等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和救助能力。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2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6万元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补助18万元。拟用城关镇海露社区、城关镇会盟社区、城关镇新华社区、果园乡工贸社区4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敬老院设施设备补助14万元,用于果园乡、英豪镇、城关镇三家敬老院的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敬老院特困人员生活条件和提升安全。
(3)规范化社区建设设施设备4万元。拟用于张村鑫源社区、永兴社区2个规范化社区购置设施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6万元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设施设备建设补助6万元。拟用于群康医院、洪阳镇卫生院、张村镇卫生院三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设施设备购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全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四、本级返还25万元
1、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20万元。用于我县殡仪馆新建火化车间及除尘车间房屋整修、车间老化线路改造。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县殡仪馆基础设施陈旧、设备老化的问题,提高了殡仪服务质量,促进了殡葬改革。
2、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5万元。用于我县烈士陵园墓区道路维修、墓碑翻新等。通过项目实施,烈士陵园的面貌有了大的提升和改观,为缅怀烈士英勇事迹提供更好的场所,充分发挥好烈士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标志着革命烈士陵园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渑池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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