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为保障省重点项目大唐渑池青龙山风电场用地,现启动征地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
渑池县 |
权属乡(镇) |
村 |
面积 |
位置 |
附图 |
仰韶镇 |
中涧村 |
0.1048 |
以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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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 |
堡后村 |
0.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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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沟村 |
0.0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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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昌村 |
0.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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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村乡 |
东段村 |
0.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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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张村 |
0.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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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坻坞村 |
0.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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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桃村 |
0.0137 |
(二)征收土地目的:
渑池县 |
权属乡(镇) |
村 |
征收目的 |
仰韶镇 |
中涧村 |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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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 |
堡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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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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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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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村乡 |
东段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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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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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坻坞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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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桃村 |
(三)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四)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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