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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渑征启告﹝2020﹞第003号】

发布日期:2020-06-02 17:20     字体: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为保障省重点项目仙门山酒文化风景园一期用地,现启动征地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

渑池县

权属乡(镇)

面积

位置

附图

段村乡

东庄沟村

0.3513

以图纸为准

 

1.592

 

0.5154

 

1.0598

 

1.6745

 

0.9487

 

1.3389

 

0.2506

 

 

  (二)征收土地目的:

渑池县

权属乡(镇)

征收目的

段村乡

东庄沟村

公共利益(文化旅游)

 

  (三)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四)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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