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市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渑财预【2020】97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2020年下达的市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
二、资金规模:380.67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张村镇、南村乡、坡头乡、仰韶镇、陈村乡、洪阳镇、果园乡7个乡(镇)26个产业扶贫项目。
四、使用单位:张村镇、南村乡、坡头乡、仰韶镇、陈村乡、洪阳镇、果园乡。
五、分配原则:按照《渑池县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项目的批复》,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进展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符合中央、省、市、县对于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范围的要求。
2、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实现2020年脱贫目标任务。
六、分配结果:将张村镇、南村乡、坡头乡、仰韶镇、陈村乡、洪阳镇、果园乡7个乡(镇)26个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12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
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渑池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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