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渑池县通村入组及砼返砂工程的批复》(渑扶贫组【2020】2号)和《关于渑池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批复》(渑扶贫组【2020】3号)文件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公告公示。
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0天(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4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 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附件:1、关于渑池县通村入组及砼返砂工程的批复
渑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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