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2019年全县贫困家庭自主就业(创业)奖励资金的通知》(渑财预【2019】736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县级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二、资金规模:383.8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03.745万元、结余调整资金180.135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12个乡(镇)贫困家庭自主就业(创业)的奖励资金。
四、使用单位:城关镇、果园乡、陈村乡、洪阳镇、仰韶镇、坡头乡、英豪镇、天池镇、张村镇、段村乡、仁村乡、南村乡。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对贫困家庭自主就业(创业)进行奖励的通知》(渑脱贫办【2019】28号)文件精神、项目入库情况和人社局申请。
六、分配结果:将用于12个乡(镇)贫困家庭自主就业(创业)的奖励资金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9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
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渑池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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