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房〔2019〕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印发的《渑池县漠视群众利益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整治内容包括:
(一)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利用垄断房源等手段,单方面强制上涨租金;
(四)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六)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网签备案;
(七)其他突出问题。
其中,暴力手段驱逐租客,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强制上涨租金等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取缔违规黑中介。
为了准确掌握我县住房租赁中介市场情况,加强我县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建立良好的中介市场秩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对住房租赁市场乱象进行检查和治理,市民如果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存在以上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住建局举报电话:0398-4812271 2233380
电 子 邮 箱:mcxjsjb@163.com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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