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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3-05-23 16:29     字体:

  一、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赵志杰

  主任科员刘惠

  党组成员、渑池县煤炭总公司经理范卫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韶光

  副局长赵松杰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春峰

  副科级干部王洪锋

  副科级干部王丹凤

  副科级干部韩耀超

  产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主任陈长青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载体、开展创新人才合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优化创新政策服务,参与建设资源型城市创新发展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郑州西安科技轴带辐射交汇中心、省际区域创新中心、建创新型城市。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六)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七)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八)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智能制造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组织协调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强池县(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一)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十二)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三)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把区域科技创新规划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型城市及国家、省、市、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负责推动全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十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八)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工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九)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措施及方案;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方案: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许可、生产能力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煤矿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标准化建设: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县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

  (二十二)统筹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负责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及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工作;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协同推进新兴领域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统筹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领域融合发展保障服务工作:统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及军民两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十三)负责渑池县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安全监管;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组成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筹备、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负责上级党委文件收发、印鉴管理工作。

  (二)精神文明创建办

  负责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工作。受理所属单位人员提出的上访诉求,承办、协调处理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分析情况、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根据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负责经济运行、工业生产、综合管理、工业信息化和科技方面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四)信息化股

  负责承担电子信息和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基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大力实施智能制造等生产方式变革;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

  负责拟定工业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股

  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环境保护;指导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环保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七)高新技术股

  负责拟定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得规划,组织开展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拟定科技金融结合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

  (八)企业服务股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调度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负责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县企业服务办公室工作。

  (九)计划与成果转化股

  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措施建议;开展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和科技成果评定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创新规划与建设,协调科技创新考核工作,拟订创新相关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创新中心建设。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应用基础研究;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荐国家、省、市、县(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与组织实施。

  (十)运行监测协调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县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二级机构

  (一)渑池县产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渑池县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产业链图谱和发展规划,提出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咨询建议;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开发成套工艺技术、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建设专业研究院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分析检测、技术培训等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和双创园区建设;引进培育高层次研发机构、研发人才等产业前沿创新资源;承担向企业提供专利代理、专利查新检索等知识产权服务相关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

  地址: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6楼

  联系电话:0398-2232605

  邮政编码:472400

  (二)渑池县企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参与拟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调度检测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情况,负责中小企业向市场开拓工作;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参与制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企业诊断和改善管理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6楼

  联系电话:0398-3151709

  邮政编码:472400

  五、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6楼

  联系电话:0398-2232601

  邮政编码:472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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