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25日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
经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决定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3月1日在渑池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补选政协渑池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和政协常委;
4、列席渑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5、审议和通过政协渑池县十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6、审议和通过政协渑池县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