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公示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3】350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230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各相关乡(镇)、部门所实施项目的项目管理费
四、使用单位:各相关乡(镇)、部门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3】350号)。
六、分配结果:将各相关乡(镇)、部门所需实施项目的项目管理费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3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2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
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
附: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渑池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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